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热门链接:法院收费计算器 联系我们  
 安徽各地刑事律师团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合肥刑事律师 > 税务犯罪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时间:2018-05-04 23:31:30  来源:网络  作者:管理员  阅读: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关于李天一案件的思考
 
目前, 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已成为影响我国青少年正常成长及危害社 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李天一案件, 是典型的青少 年性犯罪案件。 11月 19日,历时 13小时的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结束, 一时间,再次引发群众关注。
一、案件背景
2013年 2月 17日,李天一等 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与 18周岁的女子杨某喝 酒,使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将杨某带至宾馆,以帮助杨某醒酒为由开房,后五人 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
李天一案件属于性犯罪最为典型的代表类型——强奸犯罪, 它具有暴力犯罪 和性犯罪的双重性质。 该案中涉案人员共 5人, 且 5人都参与强奸行为故可将该 案定性为轮奸, 这种团伙轮流强奸比单个人的强奸的危害性要严重得多。 但此案 中李天一确定为未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其受法律保护,故在判刑时法律会 酌情给予从轻或减刑处罚。
二、犯罪成因
(一)主体因素
1、青春期的胜利和心理因素:由于青春期面临着心理发育的加速,性生理 与性心理处于矛盾的发展阶段,生理与心理的不平衡发展。 17岁的李天一便是 处于这一发展阶段。
2、醉酒状态:案发前李天一等 5人与杨某在一酒吧有过醉酒行为,酒精的 作用会影响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心理过程的正常进行,大大降低自我的控制能力。 3、不良的行为经历:李天一轮奸事件爆出之后,网上又爆出李天一曾强奸 其英语家教老师。 李天一在轮奸事件之前就有过性犯罪行为, 并且没有得到惩罚, 这样更加助长了他的犯罪心理和行为。
(二)主体外因素
1、社会因素: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使得某些公共场所和行业管理不严, 商业性色情活动增多。 加之众多的不良性文化泛滥并在 青少年的生活中传播得更加广泛和深入, 类似李天一这样的青少年极易在这样的 文化环境中习得一些不良习惯,并且积淀性犯罪的想法和意念。
2、家庭因素:李天一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家庭条件优越, 父母在教养李天一时倾向于以溺爱的形式, 对于他做错的事, 父母都尽力为其解 决, 纵容他的错误。 父母对他的教养有着众多的缺陷, 过分保护没有使他树立起 作为一个男孩该有的责任感、 判断力和控制力。 众多资料表明, 李天一实施性犯 罪行为跟“失败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联系。
3、人际交往因素:犯罪行为的产生常常与群体有关,犯罪人的行为也常常 受周围人的影响。 青少年性犯罪可能是群体成员相互模仿, 也可能是受到团体中 人的传习教唆。 李天一轮奸事件, 共有五人涉案, 李天一身处该团体中必然会受 到影响。
三、青少年性犯罪的危害
(一)对实施性犯罪的青少年而言
1、虽然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会给予一定的从轻或减刑处理,但他们青少 年犯下性质较为严重的罪行, 依然要负刑事责任, 并会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 这 对犯罪人的未来是十分不利的, 将成为他们日后生活的一个污点。 李天一可能被 判处 3— 10年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他至少要在监狱度过 3年的青春时光, 这无疑 会严重影响到他日后的人生发展。
2、实施了性犯罪后,会给犯罪人的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严重而持久 的消极影响,甚至是人生障碍,其社会回归较为困难。大多数青少年尚未结婚, 实施性犯罪并因此入狱后,将严重影响到其将来的婚姻家庭。
3、青少年性犯罪也将给犯罪者的家人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打击。父母千 辛万苦把孩子养大, 都希望孩子能有出息, 结果自家孩子竟然犯罪, 父母自然会 受到严重打击;同时,社会舆论的压力更是有如利剑,青少年犯罪,父母难免被 扣上教养不当的帽子。
(二)对被害人而言1、遭到性侵犯甚至被轮奸的被害人将身受伤害,心受残损,进而给女性的 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造成破坏,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2、性犯罪见光后将会对被害人的声誉造成极大的伤害,社会的舆论常常在 伤口撒盐,进一步损害被害人的自尊,并严重影响被害人婚姻和家庭。
3、给被害人的家人带来巨大的打击。知道自己的家人受到残暴的性摧残, 是多么令人痛心至极的事情,同时社会的舆论也将波及到家人的心理和行为。 四、青少年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学校
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 加强对青少年的性健康教育。 学校应摒弃传统思想中 封闭的观念, 适时的为青少年们提供健康的性教育, 帮助青少年揭开性的神秘面 纱,避免青少年好奇性而实施性犯罪行为。
(二)家庭
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给予孩子正当的家庭教育, 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平 台。 家庭是个体成长的开端,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长在孩 子的教育过程中, 不能过分溺爱, 也不能完全持拒绝的态度, 要适当的把握家庭 教育的尺度。
(三)社会
社会应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 网络传媒、 不良书 籍等媒介越来越深入青少年的生活,并深深地影响青少年的性心理和性行为。 透过李天一案件, 我们不得不进行深思, 青少年作为祖国的花朵, 正是成长 和发展的大好时间, 却在性犯罪中迷失了自己的大好青春。 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沉 重而又惋惜的, 但我们无法回避这个现实, 而必须勇敢地去面对, 并积极地思考 这些案件带给我们的震撼和经验, 我们必须努力地合民众之力, 想出切合实际的 可以付诸实践并有利于改变现状的合理措施。

上一篇:故意伤害案证据规则研究:故意伤害罪案件言词证据相互矛盾时的审查判断
下一篇:安徽套路贷诈骗案件刑事律师:人民法院关于“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应该统一司法裁判

推荐资讯
毛成战律师 安徽律师
毛成战律师 安徽律师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
《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
 安徽刑事律师  王成
安徽刑事律师 王成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刑事律师加盟
胡瑾刑事辩护律师网 皖ICP备11007584号-4
法律咨询电话:19955197010 Email:hujinlawyer@126.com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层 胡瑾律师:13855183210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胡瑾律师刑事辩护团,安徽知名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案件律师,安徽专业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