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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报道胡瑾律师办理的合肥特大集资诈骗案---胡瑾律师为合肥特大集资诈骗案主犯赵某辩护

时间:2020-11-23 12:57:14  来源:  作者:  阅读:

  法制网记者李光明

  夫妻搭档花16万元,给麾下三家公司虚报注册资本3000余万元,再以经营需要资金为由,步步为营,不仅从银行成功骗贷2000余万元,还向社会非法集资3亿余元。

  今天上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刘-、吴-、赵-等7名被告人被控犯有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多项罪名。

  被告人刘静冒名“刘信礼”,安徽寿县人,系合肥枭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合肥泰龙管桩有限公司、合肥利源粉煤灰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同为枭龙、泰龙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还有江苏如东县人吴陈,系刘静丈夫、该案的主犯之一。

  这对夫妻踏上疯狂行骗之路从接手枭龙公司开始。检方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于2004年8月的合肥枭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0万元,原法定代表人为胡某。2009年5月,该公司法人变更为“刘信礼”,即刘静。

  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过程中,刘静经与吴陈商量后,找到被告人李杰,给了好处费5万元,让其帮忙为公司增资。随后,李杰找到专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垫资”业务的被告人姜昌武。姜昌武通过他人借钱给枭龙公司增资978万,待该公司成功注册增资后又将钱转走。事成,李杰付给姜昌武费用3万元。2009年6月22日,枭龙公司注册资本翻了五倍,变更为1218万元。

  轻车熟路的夫妻俩,又如法炮制地对其控制的两家公司进行增资:2010年3月,注册资本为3万元的利源公司成立不到2个月,变更登记新增注册资本497万元。2011年8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泰龙公司成立不到一个月,新增注册资本1980万元。两次虚报注资,由刘静找李杰先后花11万元搞定。

  2010年9月到2011年6月期间,刘静、吴陈夫妻俩在明知枭龙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外欠巨额高利贷的情况下,又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从多家银行、担保公司骗贷2000余万元,涉及6起犯罪事实。其中,长丰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提供4笔借款担保,光代为归还本金就达1700万元。

  检方指控,刘静指使枭龙公司副总经理赵明等制作虚假财物报表,隐瞒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利用利源公司骗取贷款。贷款审批完成后,刘静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汇入利源公司,后转出用于归还高利贷。

  为了借新还旧,2009年至2011年9月份,刘静、吴陈夫妇二人仍以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泰龙公司需要资金为由,虚构集资用途,采用制作虚假账目、虚构公司经营业绩、虚假宣传、隐瞒公司正式经营状况等方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不特定个人和单位非法集资3亿余元。非法集资得来的款项,除小部分用于公司实际经营和投资外,绝大部分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夫妇俩还用集资款购买个人住房,导致案发时有6777万余元没有归还。

  在该案中,枭龙公司的财务主管赵明、出纳会计周芬主要协助刘静、吴陈接待部分借款人,介绍公司财物状况以及集资款本息归还等工作,至案发时,分别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276万余元、1.7亿余元。

  检方认为,刘静、吴陈系本案主犯,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应当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2423万余元,并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他人6777万余元,应当以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余人等系从犯,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制网合肥8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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