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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辩护律师疑难问题探讨:对诈骗罪的界定应当遵循体系解释规则

时间:2021-04-27 08:51:12  来源:  作者:虞伟华  阅读:
      对诈骗罪的界定应当遵循体系解释规则,使诈骗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及其他部门法的相关法条相协调。界定诈骗罪的概念时,应当注意诈骗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及其他部门法相关法条之间的协调关系。一是要注意诈骗罪与刑法中其他罪名之间的协调。上述规定中"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应理解为骗取行政许可构成诈骗罪,而是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是骗购经济适用房应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规定,而不应理解为骗购经济适用房构成诈骗罪。

      对诈骗罪的界定应当遵循体系解释规则




   对诈骗罪的界定应当遵循体系解释规则,使诈骗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及其他部门法的相关法条相协调。

     一国的法律应当视为协调一致的有机整体。对某一法条的解释应当与该部法律中的其他法条相协调,也应当与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法条相协调。界定诈骗罪的概念时,应当注意诈骗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及其他部门法相关法条之间的协调关系。

      一是要注意诈骗罪与刑法中其他罪名之间的协调。我国刑法除规定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外,还有不少罪名通常也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获取财物或利益,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罪、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还有一些罪名可以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获取财物或利益,例如,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可以构成逃税罪;骗取批准而占有农用地,数量较大的,可以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把握诈骗罪的概念时,应当把诈骗罪与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特征的其他犯罪区别开来,将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欺骗行为排除在诈骗罪的范围之外。

     二是要注意诈骗罪与民法中相关规定的协调。民法调整的行为中也有不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典型的是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采用欺诈的手段获取财物,也属于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获取财物,但这种行为依法应受民法调整,而不是作为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追究。侵害物权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五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采用民法规定的物权保护方法足以救济的,不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该条规定的行为也常常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于这类行为,能够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妥善处理的,不应定性为诈骗罪。此外,获取不当得利、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等行为有时也表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这些行为,能够采用民法方法进行救济的,都不应纳入诈骗罪的范畴。

三是要注意诈骗罪与行政法相关规定的协调。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律关系过程中,也会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应依照上述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上述规定中“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应理解为骗取行政许可构成诈骗罪,而是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购经济适用房实质上即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对此,《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该条规定是骗购经济适用房应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规定,而不应理解为骗购经济适用房构成诈骗罪。与骗购经济适用房相类似的是骗取批准占用宅基地,对此,《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据此,骗取批准占用宅基地应承担的是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任,而不是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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