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热门链接:法院收费计算器 联系我们  
 安徽各地刑事律师团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合肥刑事律师 > 税务犯罪

安徽刑事专业律师能力认定发布,盈科合肥刑事律师团队成最大赢家!

时间:2018-01-05 23:20:36  来源:网络  作者:管理员  阅读:
2017年11月6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公布安徽省律师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该名单包括安徽省律师协会首批认定的安徽省刑事律师115名,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专业团队共有8名律师入围,成为入围最多的律师事务所!

下面是此次入围的八位律师名单:

安徽省律师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名单

所 名 姓名 地区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 瑾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良敏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 娟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恩林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周立波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付 磊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 强 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永光 合肥


安徽省刑事专业律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条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安徽省刑事专业律师评价。
第二条 参评律师应当在政治表现、诚信状况和执业年限方面同时符合《安徽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安徽省律师协会对其刑事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并经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评审合格,方可被评定为刑事专业律师。
第三条 刑事专业能力考核实行书面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实行量化积分。
第四条 参评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两项的,刑事专业能力考核合格:
(一)执业年限内办理刑事专业的诉讼、非诉讼案件累计20件以上;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的指导意见》(皖司通〔2016〕51号)要求,全面实行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并且本人担任刑事专业领域牵头律师;或者所在专业化分工团队近两年办理刑事专业领域诉讼、非诉讼案件累计20件以上,并且本人担任刑事专业领域骨干律师;
(三)执业年限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者省际间以上研讨会、论坛上交流刑事专业学术论文累计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刑事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执业年限内公开出版发行刑事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
(五)执业年限内办理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专业案件2件以上,或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专业案件1件以上;
(六)执业年限内办理的刑事专业案件未被投诉,或者虽被投诉但经调查未被发现办案质量问题;
(七)刑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获得与刑事专业工作相关的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省级以上律师协会表彰;
(八)取得刑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
(九)担任省级以上刑事专业专家库成员;
(十)其他能证明刑事专业能力的情形。
第五条 参评律师应当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并经该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向安徽省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考核刑事专业能力等次:
(一)办理刑事专业诉讼、非诉讼案件的证明材料;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本人担任刑事专业领域牵头律师的证明材料;或者所在专业化分工团队办理刑事专业诉讼、非诉讼案件,本人担任刑事专业领域骨干律师的证明材料;
(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者省际间以上研讨会(论坛)上交流刑事专业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
(四)公开出版发行刑事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省内或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专业案件的证明材料;
(六)与刑事专业工作相关的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省级以上律师协会表彰的证明材料;
(七)刑事专业研究生学历证书;
(八)担任省级以上刑事专业专家库成员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能证明刑事专业能力的材料。
第六条 评审环节实行量化积分,满分100分,其中个人陈述总分20分,专业面试与答辩总分60分,案卷抽样评估总分20分。评审通过的最低分数线是75分。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确定的测评要素逐项评分。对所有成员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加权后的平均分即为参评律师该项的实际得分。
第八条 评审环节采用个人陈述、专业面试、答辩、案卷抽样评估、查阅执业档案、对参评律师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议等方式,着重考察参评律师的品德、能力、业绩。
第九条 个人陈述部分,主要考察参评律师个人陈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及其对刑事专业的认识。
一般先由参评律师陈述自己在刑事专业的经历、业绩以及对刑事专业的认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结合参评律师的案卷、执业档案,作出综合判断。
个人陈述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参评律师的成绩。
第十条 专业面试与答辩部分,主要考察参评律师的刑事专业素养和刑事专业能力,具体包括举止仪表、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试题应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面试题库和评分表由安徽省律师协会统一编制。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于每年评审工作启动前领取。
面试测评方法由安徽省律师协会规定,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
面试与答辩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参评律师的成绩。
第十一条 案卷抽样评估部分,主要考察参评律师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文书的严谨性、针对性、规范性。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经济犯罪辩护的几点启示

推荐资讯
毛成战律师 安徽律师
毛成战律师 安徽律师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
《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
 安徽刑事律师  王成
安徽刑事律师 王成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刑事律师加盟
胡瑾刑事辩护律师网 皖ICP备11007584号-4
法律咨询电话:19955197010 Email:hujinlawyer@126.com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层 胡瑾律师:13855183210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胡瑾律师刑事辩护团,安徽知名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案件律师,安徽专业刑辩律师!